【福建省政府公报】六十一 - 福建省政府秘书处.pdf

三 于山之督征 于理事 于征出等格式之事 项 解 项 十目征之以司社收之以通 .项 法 规 第第+九 保 第 承本 L 督 官之命,四 人 理 pu 三九 川若干人,理對事移.至十人,一人 O 查及察事務.八雨所列人員,得的各地借形,是增之 至六人任,委任 八 五 六 、国 于形及 同子联旗之 于 開于及 1:地 程 ”项 国之征收事,范之核根事项 第第 第 三 本 前 八 分 别 是荐 細期另定之.催先由财政及土地原有人員用之 任及委任人,均由长員是請中央主管田> 、第三掌左 琪 收 项:十五 條 本訂 行 各 收院之市,共田 市 縣市旧管理處,
建省政公 局粗规程,站應予以止,各縣食行政,于照政府内添 政科主,原有熙理委,應撤,該會通 原一一七六期 公 行政院三十年九月二1十日勇伍字第一四五五二號凯合開:四三九二 案率國民政府三十年九月八日文字第八六五號朗合開 予止在縣臨時参會未应文,另山各縣地方公正士钟,以利改之行,除防最高秀合國 政得分行合行抄资局大網,合照理 理處粗规程,現經制定明合会布,應即涌施行,除分今外 合行抄發各該规理合仰知照,董轉防所属一知照,此合。等 奔财政部各省田管理處紅规程及财政部各縣市日管 胡 具此合,学收一常即轉 防木答久段今,内府合食理局局 西学学广局艾理局刊開防 一知照。
附 隔建省政府公報 錄 原第一一七六期 附 錄 四三九四 來文來文日期事 不列 三十年八月 指合簡易教第二五三號三十年十一月十四日 七月份金月我乙份回单副張二由 省政府 由命合极命合字號指示事项 存候查核 考 二一、*本所各一如左.各(以下福各)均须訂 高情事,運函解室的.一份算,前條之定之,少一份本 是,奥填交《省之各极,於好。腔即分照.微公强費,十六海市终行定,星 主校准施行.知有期延不解微者,由本府酌興處分.六稳,不得延久,小得按上官在任日,所敢公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