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公报】十二7 - 福建省政府秘书处.pdf

第 六條 建省政府公报 支,於給上章明,列移交後任,一列 會計骤告,至卸前最後一明止,本期内已發生之 前任因照會利法三十七及三十八之规定,送 原第二二0七期 法 规 第十五 前 任负 四七0六 後任接收時,即會同交人民,於孤内,移交,逐项點收清楚,出交代證明谐,交前仟收執,會同 第 七你 仰前仟對於稳交之恩豁,仍負.前任應送之所在政府或之算表及會計 狐法竣者,得已收到之料,案移交後 因各有部份,所有科,向未全,在交代期 任 占 第十六你 内 者 答,仍由前任負。
带 法 八 第 2:一 1人 1-!第 第 第.fi.三 及第 修 正建省地政局事 第十六策之观家订定 六 玲局之与事 第三袋 N 用贷喜.三湖会有事 一湖本局营券也事 第 第 四 五條 事,作理命員,佐理 計員,航計目或技士乘任之.各室分事。
第十四 七 本 六 、局 專 局各科室主管 長指定人 建省政府公報 如有互相者由係科宗協 原第二七明 法 规 第 四你 所稽答局依列观定:2七10 第十六 第十五 本 理.得就本局特 局人事管理 殊情 形,另訂光搬法.本局處理公文程序除依省政府處理公文御法理外 依照隔建省政府人事集中管理规则之规定 第 五 條 同 制 5 含由其中一人跟之,不得里领.在五以上十八以下省,未滋之千牛 父具子保有不受二三年定之 一家局如有公務人民二人以上負快之務者,共局 C 第 第 第 十九 十八 十七 條 條 本 本 物 签 局 員 到管理法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