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志党政群团卷(辽宁)鞍山市志.pdf

鞍山市志 党政群团卷 鞍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鞍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顾问 主任马延利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鞍山市市长 副主任董伟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市人大主任 邢德昶中共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 于治权中共鞍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昌鞍山市政府秘书长元东洙鞍山钢铁公司总经济师 陈国山鞍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顾问姜涛丁江董逊赵青远 《鞍山市志党政群团卷》 任编辑崔德田王丽君 版式设计王丽君 摄影薛平姜舒放等
十三、伪满洲国十四年,属“中华民国”时期,不称“伪满洲国”或“日伪 统治时期”.必要时称“东北沦陷时期”,简称“沦陷时期”。称呼这一时期的愧偶 军政机关、职务,皆先用一“伪”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之后、初期,简 称“建国前、后、初”.十四、一律采用公历纪年。建国以前的,注明当时的朝代、年号、年份.十五、数字与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的使用,一律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十六、地名的使用,取历史上当时通行的名称,如有改变,注以今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