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释例二十卷》第二册.14777(清)夏燮.清同治七年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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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子在父之室侧 诸侯之公子降其外兄弟例 谐侯之公子降其私親例 大夫之庶子旁親肤降例 天夫之子处率人例 大夫之子款降斜 公之弟餘尊歇降例 話侯之公子默降例 五服稞例卷五 降例 当塗夏赚父公之昆弟餘尊默降例 非但母不言庶即所為之昆弟亦不必言庶注云庶昆 非著其子之庶母之爲妾不見故增此一字即下交 弟而其為庶昆弟者自見此大功章乃妾子之專條 夫以上遠别道母之欢子亦以庶改但言公之昆 功所見公之昆弟之服既無母服不重見庶文且大 公之昆第不言無者此無母服無見也意碼小 嫌梅之名之于正故小功章公之昆弟注云 庶之樽者以下支所之母乃先君之妾若不見庶文 没也夫公為道子其餘旨庶此言公之昆弟必著其 即公子也庶昆弟据今君在位之又以著先君之舰 按此侯之公子父卒餘尊默降之服也公之庶昆弟 于默降之義宜蒙此傅也是以上而同之 私尊服例又注云昆弟應昆弟也舊昆弟在下其 大功章公之庶昆弟為母妻昆弟傅注皆見前卷正尊 法也 先君弟為父卒者以經之書法日公君也日庶弟 之庶子父在也皆以經之書法知之也必知公之 夫丽降葬君又總群之日公之庶昆弟父卒也大夫 其例以篇先君餘尊之职文大夫之例以為乎大 又按經之書法但云公之应昆弟大夫之庶子而得推 公之昆部有上李之默也 之服指航之此大庆子交卒之具于父在又于 也明乎大夫之庶子父本如那八则儿乎大夫而降 不杖期皆伸之故又其例日于众卒如国人 之以為大夫卒席子母三年然则妻之杖期昆弟之 功者签諾侯有餘尊之歇大夫無餘尊之歌故推 大夫之鹰子父李如邦人例 妻昆同人大功而父卒之伸興公之昆弟不得過大 按此大夫庶子父卒不之例也庶子父在之歇母 注云言徙平大夫而降则於父卒如國人也 大功章大夫之鹰子傅云大夫之庶子乎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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