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六十卷新集至治条例不48981(元)官修.清光绪三十四年刊本.pdf



得禽婚 妻妾同姓不 職官娶事人 悔親 兄收 夫楚户 財 聘 娶銀雨 嫁金雨金五 别嫁 田走早足千五足 上卢户中户下户正婚依上例聘財等第以男家為主厚者 弟妻 招若更許 决人 説 强人 大媒人 民户娶軍妻女其所 年限女依上肆等第數以三分不過二分財 女家受期以年為滿日方出離 成親女家下財男家受 他人者 職官弟 主婚庶 尉 户部四 縣 通名 兴附取 解任靠 守服 婚人 冀 有 成親 服内 男家悔者不坐只追聘財 後娶者知情减一等女歸前夫 離有更娶妻者 格後犯者依法罪驗 會離之又更 者决妻决妻者决 官收庶人弟庶人收弟 者若要顺改為妾 以始為定 月初一日為始者准 部符自至元人年正
女婿財定例至元入年七月平路奉尚書户部符文照 定民間嫁娶婚姻聘財等事准奏仰行路照會一 召養老出舍女婿至元三年五月承中書省付依准 得民間嫁娶婚姻聘財等事已有奉聖定制外據招 1一婚姻财表裹頭面物在内不以元宝万 施行 以男為主蒙古人东在此 一色人同類自相婚姻者各本俗法相婚姻者 面改嫁 一人夫亡服守志业欲歸宗者其姑不得 一有妻更娶妻者會敢猎之 已前者准已婚禽定已後者依法断罪之 同姓不得婚截自至元八年正月二十五日始 一進會高下男家丰 以财畜析充若和同不拘此创 庶人 品官 庶人上户一百 品馆 還聘財 前後年月饼之及夫亡五年不還難不 上户中户不過三味 不過四味 下户二十惯 入品九品.百二十贯 四品五品三百货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