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二十卷_第十七册.52137(唐)孔颖达等疏.日本弘化四年刊本.pdf

立政第二十一 尚書正義卷第十 周書 君陈第二十三 周官第十二 立政第二十一 勃撰 國子祭酒上護軍曲阜縣國子臣孔達奉
掌事者妆 拜手稽首后矣母宅乃事宅刀牧宅刀進 得其人是知得人 美美官不可不委賢人用之故之知 此五官美哉是休美此 官皆親近王故 皆為非其人 出入王之 必非造衣裳者 五本 内 平法之 人 知 其 近臣 大 周 假 人霜 此 傅 夫 五者 宜得 言其 掌衣 官禽 士官地 任知常所委任 掌 立政之本 官得其武人 服 虎 者学 人 五官地 言 黄 田 周 是太 服 也 王義 是 正 司 親 連 其官 美 日 之 卿 之 官 力 服 長 也 官 也 王五務得事也位目 在 用津 人之 之
义之民 王 君 日進言戒君 廉剛而塞強而義是也 而栗柔而立愿而礼而摄而 次中國 此无義罪 然 得其官分 制云 言五 之伯 汝 其君 州 孔 人 後 内 不指 亦越成陟不上帝之耿命 注 千 官 外 刑 主 居之 必 镇 慎 以 獲 里 官 之 法 餐 得 也 立 至於四 典云次 國 海 三居 官賢人 别善惡 之 其 内 失 官 亦 民 贤 君 政 非 外也 之 四裔 罪量 不 解 之 有 無 藏 王 大 内 柱 禹 州 则 买 贤不 玉 海 酒 要 其 既则 無 能 方 略 牧 不 法 得賢 也 傅課所至之 两 三 若 輕 為能 所疑 谋所 成 三 平 各 亦 之 海 罪 童 居 進 為 其 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