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二十卷_第十五册.52135(唐)孔颖达等疏.日本弘化四年刊本.pdf

校尊利足 多士第十六 尚書注疏卷第十五 周書 無逸第十七 多士第十六 勃撰 國子祭酒上軍曲阜縣開國子孔奉 部
傳順 我 我 於 助 天 故 而 其 天明 至 我 敢 信 汝 事 命 整 道 燕疾之是 對之臣或有身巳死 在 不得 得 妄 致 不至 求天 欲 放 减 者 子 V 合 位 以 天以殷道 文 由 畏 正 未 是 天 者遣在者 之 有 助我 天不典惟我周 放 子 命 不至之故天 也 弼我若 天命 我 终我周家 自典 天興我 天既助 民 王 俞 得 東 我 其 城 以 之 之丧心非 聚 王 天 下
劳 帝周不配天其澤 是 用其 影欲 天不後助其惟其大命欲 人為敬暴甚 博 天 俊 柴 至戒 之 身 長得 收 天 割 以治四方 茶世钙 融 德 夏邑 樂 汝先祖成 念開言天不愛念不 政 戒 關王對大无明天道 諾王皆能念祭祀无 既有是惡已成矣 罚 耳 使 故 古 民不得 而 正美日 書云失 翼 君養之 已上无不顯用 使 之遒樂 四年左傳 诚锡奥以 面 使之長 改革夏 惡流 之 告人 言財 惟 主 故 之 劈 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