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经音训无卷数》第十二册.49147(清)杨国桢-清光绪三年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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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藝人為夫長子稽颈其余否男主必使同姓 后為加母後者三年為父母長子稽桑大夫用之總必 男子免為人直枝竹也前杖桐世父交面 斯衰括复以麻為母括髪切廉免而以布弯衰西以 服小記第十五 1581514門皆从其炎復與書自天子建於士其醉一也男 子典女君同除者先重易服者易輕者無事不辟 君母之服殺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經妾為君之長 杖不人於宝术杖不升从堂為君母後者君母卒不篇 服斯服矣其餘而服不能而税君未知臣服已處 除而后開不降而在小功者税之近臣君 父昆第而父税外已否為君之父母妻長子君已 耐而己士妾有子而為之翘無子则已生不及褪父母款 除大功者主人之有二年者必為之再祭朋友虞 于名婦人書姓與伯仲如不知姓書氏听衰之葛與 不為除世三年而後葬省再祭其祭之圆不同時而 時地三月之裹一也故期而祭也期而除变道也终 年世期之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三時地五月之要 而出助已未辣而反期既而反则之再期之先之慕而後之家為位而哭所知之哭於宫而後之 陳之而省之可世省陳之而盏之可世奔兄第之 有兄第自他至期主人不免而篇主陳界之道多 之耐则身主之士不大夫士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 姑者易牲而耐於友君可世婦之虞卒与其夫若子主 则不易已之服者必易服養卑者否妾無妾 养住有疾者不服遂以主其非差者入主人之 锡衰所吊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服则君亦不锡 位可业侯书从具國之臣其君為主侯吊必皮升 主庶子之孫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几妻以杖即 户庶子在父之空删為其母不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 签日签户有司告事而后杖拜送宾大解吉服而 日签月视灌皆要杖展有司告具而后去 數者除则已篇終二年齊衰二月典大功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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