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唐律疏议三十卷_(唐)长孙无忌等撰_孙氏平津馆_清_影宋抄本_史_政书_法令_copy.pdf

不得為婚姻達者各杖一百離之 堂站已之堂姨及再姨堂外甥女女婿婷妹 其父母之姑舅两姨婷妹及嫉若堂娘母之姑 各以 若外姻有服而尊卑共為婚姻及娶同母 母小功尊若堂姨於父母無服亦是尊属 日父母姑男两姨妹於身無服乃是 有服非尊早者為婚不禁 妻所生者故云亦潍此各以其外烟 夫之女者洋此雜律妻前夫之女亦擦 所生者如其非 云妻所生者前夫之女後夫娶之是事 姻及娶同母父婷妹若妻前夫之女者注 之父母此等若作婚姻者是名尊卑共為婚 曰外烟有服属者外祖父母舅姨事 婚依進禮今得罪無别 度律卷一四二 非妻所生自本法餘條前
枉重者罪與主司同至死者减一等 势要合减死一等 百與主司出入坐同主司振法合死者监臨 合杖一百主司許者苔五十所枉重於杖 主司畏不敢乖遠者官军亦同為人 除监臨以外但是官人不限品高下唯檬 日监臨者攝案驗之官勢要者霜 等科之 身自請求而得枉法者各加所請求罪 此之類减罪重於杖一百者皆减科若 施行杖一百如此之類皆依杖一百科 司罪三等唯合杖八十此则减罪輕於巳 得一年徒坐他人及親為請永主 官野亦同 唐律卷一 三九部
十四十六十五十敏挞七十其受田多 无五分計户内所受之田假有受田五十 者亦計所荒燕五分一分苔三十分加一等 部内田畴荒者以十分一分苔三十 分加一等即二十苔四十三十献答五 十荒燕户主三十故云一分苔二十 佐職其主典律無罪名户主犯者亦計所荒 四等罪名者止依首為坐其捡勾品官窝 寫首長史司马司寫里正一身得罪无 佐職為縣以今為首永尉為州即刺史 顷荒燕者罪止徒一年州縣各以長官盆首 藝答三十一分加一等谓十顷加一等九十 之燕若部内總計淮口受田十分之中 言田之畴類或云时地畔也不耕之荒不 一分荒者苔三十假管田百颂十顷荒 疏日部内州縣及里正所管田稚者 死者加役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