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36_38_十三经_武英殿本_武英殿本十三经

周禮注疏卷三十六 漢郸氏注 唐隆德明音義 公彦疏 秋官司寇下 布掌那之刑禁正月之士吉節以宣布于四方 而那之刑禁以喆四方那國及其都鄙達于四海注 表也縣之也刑禁者國之五禁所以左右刑者 司寇正月布刑于天下正崴又縣其書于象魏布於 司寇布刑以旌節出宣合之从司寇縣書亦縣之 于門間及都鄙那國刑者王政所重故厦丁寅焉 乾隆四年校刊 也便四方谨行之爾雅日九夷八擎六戎五狄之四
禁殺掌司斯殺者凡傷人見血而不以告者攘狱 者遏认者以告而之国司瘤察也察此四者告於司 寇罪之也斯殺吏民相斯相殺相者傷人見血 見血乃為傷人耳鄭司晨云攘狱者距當狱者也遇 毕 司 相於司 斤上 察 者渴止欲认者也立谓攘御也 與 之 罪 殺 都 者言不受也 靳私 我 血 见之是 是 等 血 言 鄭止等血入以相 殺 明相 人經吏者 民以也 當物不不人自傷故 在也應人不血不為恒 官後见平為事也以察在 而鄭血若傷别云告也民 不之今人傷傷知間 不者不见若见见殺殺疏 事為跌 而傷折者乃 不乃耳 见為者 及 刀得若傷 此經皆 乾隆四年校刊 距 宜言
出 注 男 為笑五 人者國有 案 可 女 是 辱 其 天 男 奴故 之處侦 酒 人子 云 人 罪 女之 男 出 子 奴名 女 人 野 虚氏掌莲國道路 至于四 達巡 行 通之使不 不路 陌 也去王城五百里日畿義 绝 行 此國郊及野之道 路宿息井樹 止者也井共飮食樹馬蕃 注 賓注 此也宿自虚之属賓客所宿及隶 客 在 道 經 得 供丞 書 故里守属 之云有 之 事 國+里 以 有 编明 宿 L 近郊 五 息+里 客 都 建 野品 有 市 直 百 若 里 外 有賓客则合守涂 宿 毕中言 细明 地 之 樹 賓 客 所 省 之人聚之有相翔者之国守涂地之人道所出 也 乾隆四年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