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公报1930》6_国民政府公报

中郵政排號立券按照包寄送之報纸 中華民國十九年六月二日 期一 第肆捌肆號 國民政府公報 國民政府文官處印局印行
除處復外合行抄發原附抄呈合仰照辨理此合 核等情此查来函對於務應予協助如為不滿意時不得行處置等出自應照 宣傅請為轉陳合證等由經即轉陳出府合行該市政府遵照各在案兹准前由理合签呈鑒 計抄發原抄呈一件 國民政府公报 二 第四八四钱
國民政府指命第一O三四皖 十九年五月1二十一日 呈及规均悉准予偏案规即存此合 呈為會呈該雨部印刷所合佛改組辨法具规则請鉴核合准備案由 國民政府公報 指合 四 第四八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