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文指要》下_通要之部_卷九至一三_章士钊_柳文指要_章士钊着

柳文指要 章 士剑著 中 華 書 卷三二丨三五 上體要之部 局
柳文指要上要之部卷三十二[書] 重字有雨解,一、難也,如不一定經界,名實,而姑重改作,重、難也,而難字有打 100目 加重之意,如一因南人來重曉之,重曉之者、加重曉之,使得開悟也,不可混作難義.消意。重改作言難改作,難改作言不改作,漢書中所用重字,多如此解。又一 與上文一然蒙者固難曉一句淆。三、一蒙之其在可用之數乎句,俗手在字上加 不字,此於他條已群明,不赘。四、又一開兄之莅政三日,韓宣英以代己雨句,俗 手爲兄下之字可去,不知此類句子,一主句,一關係句,主句者、兄韩宣英以代 己,關係句者,兄莅政三日也。以歐文律令之,之字在雨句中爲關係代名,特歐 政一一類句法,當有豁然贯通之境。
右引濱文,有一大段如下,柳文指要上體要之部卷三十二[書]得志也,爲兼之詩,及其得志,專以此爲事。青苗法以奪富民之利,民無 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貨民,而深疾富民以惠民,不知其不可也。方其未 富,雨税之外,皆出重息,公私皆病矣。吕惠卿之,作手實之法,私家一毫以上,皆籍从官。民知其有奪取之心,至从賣田殺牛以避其,朝廷覺其不可,中止不 至於今日,民遂大病.夫演,腐儒也,但所述新法流,无一字不實。當论介甫之败,其病非一一彼不 行,乃免於。然其徒世守其學,刻下媚上,之上。有一上,皆不用 源其褐出於此詩,盖昔之詩病,未有若此酷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