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卷二

本页收录《大清律例按语·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卷二》,资料类别为政治法律资料。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大清律例按语·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卷二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大清律例按语
类别
政治法律
系列
大清律例按语·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卷二

大清律例按语_卷二_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大清律例按语]大清律例按語卷之二目錄 吏律 職制上 大臣專官 文官不許封公候 設官吏 用軍職删 信牌 川承文 聞朝延錄姓名關請俸給優其家候年一十 者亦分本人妻小依例關請俸給養瞻終身若 將姓外人乞養寫子瞒昧官府冒承者乞 若当無嫡次子孫方許長子孫如無庶出子系 許合弟蛭合承者若庶出子孫及弟姬 勘明白 部該 奏請承 戴支俸如所子孫年幼候年一十八方頂朝 泰公役如委嗣無可承者准合本人妻小依 例俸給養瞻終身若將姓外人乞養爲子 瞒昧官府冒承者乞養子杖一百發遠充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本文部分内容已隐藏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电脑端支持扫码/网页支付,手机端优先使用对应的移动支付通道。
已经购买过?换设备或清理 Cookie 后恢复权限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或查询订单下载;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