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卷六十九·卷七十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卷六十九—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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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大清律例按语
类别
政治法律
系列
大清律例按语·卷六十九·卷七十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卷六十九—七十

大清律例按语_卷六十九_卷七十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大清律例按语]大清律例按語卷之六十九目 工律 營造 擅造作 虚費工力探取不堪用 造作不如法 胃破物料 带造段正 造達禁龍鳯文正 目錄大清律例按語卷之六十九 工律 營造 擅造作 凡軍民官司有所營造應申上而不申上應待報而 每八分五 造及非時 虽已 申請得 之 者坐 造作銀五十雨以上物料銀二百两以上者著該處 啟奏工部差官覆核會同處官員首修將 用过著管工官名下算如多用不行 啟奏便承修者將行文與承修堂司官交與 部處若物料工甚多而分為續行文 俱五十雨以内不奏者查出亦交與該部處 一凡修理 行宫并各省等项工程一應動用事件合各 督撕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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