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卷十三》已归入本站的政治法律资料栏目。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大清律例按语
- 类别
- 政治法律
- 系列
- 大清律例按语·潘氏海山仙馆番禺·卷十三
大清律例按语_卷十三_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大清律例按语]大清律侧楼語卷之十三目 兵律 宫衛 大門檀入 宫殿門擅八 宿衛守衛人私自代 征駕稽達 直行御道 内府工作人匠替役 目錄門禁 乐带防牌面册 目二千*言二月一三雍正三年 天子尊 祖敬神之地不可亵慢也 太門指星門言兆域門指外垣門言故失察總承 上二项言 太爾 山陵乃 列祖神靈之所在 太社属五士神之所其地甚重故各官防凡非因 公務而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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