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圣政国朝典章_二十二_不著撰者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

刑部卷十 典章五十六 道 七下 一f七 一二十七一三十七 縣官际占 学蘭人口在家 使唤 標注私過名 地 放的 决 断没一丰 二日 三日 送兵馬司令人 孛蘭窦 0羽牧学蘭溪人口二数中统五年八月致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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