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圣政国朝典章_五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_五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

吏部卷之四 職制 守開 告叙 驰除 赴往 典章十 授除 不赴任 告叙 先於本官司头入生 乘有体例定可任名明 星 景省定无得直翡省部呈告施行 二端 不 不 赴附饮官求叔至元二十四年尚書省咨更部呈南官入出者多 具贝卧行档按察 司 附後已經搜授官自伐倒堕用已愿移答各妈六艺又照得先欲 忍用敛此今各处行省往往將附之後不曾换授官保苔 不 聖日事意拢行若季係歸附有功官具并才德 保及绿至元三十年中書省照 苔來定委用止令本人在家聪无得 得 似刚溢保准此 可用之士依上压後相同 各版行省答到任酒得 清定華准此成事照得元真元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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