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诚公奏稿_三 [丁文诚公奏稿]

J文誠公奏稿 卷之二目錄 酌协濟甘省月 同治六年二三月一一十日,捻東境力防 日同治六年五月十一日
一F 本督委員專辦以引岸而重課款恭擢奏祈,夏邑柘城鹿邑及府之考城等九州服 聖鎏事案查河南歸德府之商邱帘陵雕州永城虞城 縣向保束省 南運引岸銷引七萬八百一十道压年疲做已極迭經設 法整理无成效兹復司等據署藩司定動兼署 運司榮光南務溯自道光二十九年因商名 疲累改為官商運咸豊二年以後迭遭寇援商民失业 多 遂致引稽同治元年忠親王僧格林沁派員試 辦專為濟嗣以銷數滞又經停止仍歸商辦年來竭
邱等九處每年额引七万八百一十道自道光一十九年 起至同治五年止惟咸六年分照额全颁其餘各年共 未颌引七十九萬五干六百九十三道實翼常短釉 魏由該處界連南北淮雨私分道浸灌而压年官商 未能一氣贯注又兼連年翠捻肆授梗阻以致全 沁由酌本派員辦以時势過雞明完正 課銀雨雜款一切概行免交每包提銀二雨接充軍 乃自二年冬季起至四年春季止雨年之間止领同治 二二年引张五萬道仍有未引九万一千六百二十道 人葵卷一 經遵照原提銀十万雨歸該支用而所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