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襄公集_十一_高拱撰 [高文襄公集]

高文襄公集卷之二十 新鄭高棋著一:新野 F之默 馬之 枚訂 掌題叶 题大学士夏言復官 封清吏司案王原作少師太子太師更部尚 翡华殿大学士已故今史部尚書夏言孫夏朝 骊奏臣保江西廣信府淡縣人本縣儒学生 贝有組夏言出正德十二年士除校行人座兵科 給事中收翰林充經官體部尚書歷加前 新文襄公人卷之二十
谁復吏部尚書死者生流者得復 恩出外伏 念臣祖與鏡同事同死鏡今加黯尚书祖職未蒙全 复若不比例裂奏臣祖生平心迹何由再白伏 皇上大施天地之恩乞更部儒查臣組生前 歷否如果忠勤无玲官守比照會鏡事例超 琥仍乞体 俯赐祭垄隘应使巨航甘心目虽死 独生等因春 垩肯史部知道欲此遵抄出到部 送司粪查隆處元年十二月内吏科都給事中王 治等邀本部覆得原任少師兼太于太師更部 尚書華殿太學上夏言遭遇、光帝特涟之知 1
大學出已故今復吏部尚書夏言孫夏朝辅奏比 例乞要復組原職仍祭垄益各一飾除祭垄益 移咨鹏部稷餠子一擅難輕外為照本官 特受 先帝知证好大喜功生前固有可識但被人 間首就戮死後不无可惆及查已 家 游之典而本官原職亦當復以慰但 恩典出自 朝延臣等未敢揽概伏乞 聖裁等因 隆四年二月十九月题二十一日奉 聖肯夏言 雀復原官 题侍即會钓赠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