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丁未政艺丛书_六_邓实辑 [光绪丁未政艺丛书]

光猪丁未(卅三年)政藝書 實朝
本報自入年起改换全新字印刷精美其 有聚要之處皆加以圈颇有精神井添 告廣良改報本 人中 大 事月史 至政學文一門皆為本社自撰之稿其文 一門靶載可无遗撼 之價值者自知特此伟告伏希 發察 政蔬通報 第 六 年 丁未第五號
无精丁米 各不得超過其總數五分之一 第五條有务於國家又有学滿三十以上之男子受勒任者移身禽具 前项員之数不可超過百二十五人 第六條各府縣滿三十以上之男子由土地或工业商业納多额直接國税者由十五 第七條有敷劳於國家及有學識者及各府縣有土地或工业商业納多直接國税赖 人之中互遥一人其當遥受勒任者以七年之任期写具其遥规则别以勒合定之 任之員不得超過有員之數,第八條族院愿天皇之詢决華族特權之條规 第十條具處禁鋼以上之案又受身代限之處分者以勒命除名 第九條贵族院具之资格及遥争判决规族院謢定之上奏其裁可 族院由悠们除名者長上奏勒裁除名員非更經勒許者不得再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