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纂要_十二 [海防纂要]

海防繁要卷之十二 功令 黎缘王在晋明初甫為男會芯甫皎 功次通例 嘉站十四年准今後凡遇各覆功巡無官務 是實便如式造册 委該道官親陣地方查勘轉送巡衙門體勘 四十二年令各處巡按御史 今後勘報功次大功限雨月以裹小功限 不稽選隆五年題准如遇大官軍交巡 二月以裹 按御史移住近地督侨稽查零對蔽斯獲該道观
蕲功次本處巡按御史速行实一面查收镇 機按城或别應動銀雨就将实者照矜宝 一面速将殿册奏徽兵部郎行题請胜候禮部送 補還出人之數俱巡按御史經自查理造册交代 銀到部兵部即便差官齊送以補前數其一應動支 督無官不許干巡按先将應動銀雨具數奏知沿 海腹裹地方赏功銀兩原不由 内府龄發各颜巡 按照九例一體先行給赏又题准各海去處 除係大决滕一鼓成功外其睦續零斯功次勘 开
大明會典,倭胧功 一各備指千百户獲倭船一被及者一級 銀五十雨飲五十锭在船軍士生橋殺獲城一人 典洪武 者赏銀五十雨地交殿生擒殺獲一人者銀五 凡水睦至客官軍民快陣蕲首有名真倭城首 一名颗者陛投二般不授者銀一百五十雨 獲真倭城一名并阵亡者陛實授一级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