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献通考_三通管浙江书局_十四 [皇朝文献通考]

皇朝文通考卷二十八 征摧考 顺治元年整理長法詹事府通事舍人王國 佐條奏長法十四事一復额引以疏滞一 改引部以速引利一便引以京图一革防銷 V 省商費一除温以佛商宽一除變價以止轰 欺一清焚溺以杜虚旨一止改告以一引盟一疏 關禁以通引一杜害以清私贩一核場以
河東地方去年十月方出汤火業于顺治一年春 定期征解以商力其捞朵之法均宜仍舊惟是 山西太原府汾沁州欲行票似非一當如 山東例革票行引以信合甲而除私贩之樊之 又定原食淮之汝密歸丽准巡御史管理原 食西和漳縣之臨桃击昌歸甘巡按兼管 河東巡御史劉今尹精也 定河南江北江南等處課征解例奉 旨河南江北江南等處各運司課自顺治二年六月
為軍需所關今各商所行皆故明舊引其中不無 混冒速給新引以裕國課疏人如所行 文 韶免本年課三分之一奉 旨各運司法明末年加增有新及加 派等銀深马属商今尽行免止照舊按引微收本 年仍免三分之一 叉核定本年行藍一百七十一萬六千六百二十 五引微課五十六萬三千二百一十雨六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