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簃文存_五_民国沉家本撰 [寄簃文存]

序 寄文存卷六 重刻唐律疏序 唐律疏三十卷唐長孫無忌等奉敷撰國朝四库全書 名 家書目中惟坊間傳本甚希律之 人鸠貨重刻以廣傅布工既竣而 序 之 日律 民彝量於 者民命之所聚也其用甚重而其羲至精也 人情事故非理無以察情偽 端 非 清心无 以祛意見之妄設使手操三尺不知深切究 之 而精思其理矣自魏李惶著法經六篇漢何叔琢通張 世不大可哉是今之君子所當深求其源 湯趟禹滤相增盆馬融鄭康成以海丙巨儒皆為之章
沿 奇其翼者八 波 源 知 其 有奇 耳 所來者 今 之 律 舊 交興唐*矣则是書:律 同 非 合 即 者 者四百一十 功命之 亦什居 有 明乎*家之津 世輕世重之 筏 之故晰奇 至由是 深 律 求乎古 無遗蕴 A1用 庶傅 同 之原 古亭 疑 薄 有六年十一月歸安沈家本撰从秋曹之叙雪堂時董 律者光 成 重 其事者漢隆张 刻 明律序 麟阁郎中成動武進馮申甫郎中鐘岱也 易繁傅日 裹書日輕重有權刑世輕世重惟其發之所適而 變通者趣時者也記日禮時為大刑禮相表
明初皆遵用其篇目盖六部本属中書故律書未當以六 分逅拱武十三年胡惟庸政龍中书省而政歸六 部 律 矮者實時為 Z 日亦因之而改千敷百年之律書至是而面目為 也律之外又有條例供武初即有 之 三 非年 刑 官言法 年叉命 外冲 刑官 妄 列聖因時推廣之而有 取大條目摄要附戴於律弘治十 有例例以辅 律 一 是下 以 何書白 破律也 昂 中外 巧法 等會九帅增悉 法吏或借便已私 年 問刑條例經人可 律浸格 不用 行 七 四等年復重修情 為三百八十二條 續 於律交之後此有明一心 德元之時法度弛刑用重典故明律往往重於唐其大 律例隨 時增損之大凡也太祖 褚峻合尤出乎律之外然其初李善長等输代之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