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律全书_卷二十二 [乐律全书]

定四庫全書 經部 樂律全書卷二十二 详校富内間学樂部夹孝 侍臣孫球覆勘 總官降調修臣會聖脉 胳生臣王 官 瀛
卷二十 傅之说亦與辨析使之昭然無可疑文不載摘 取數條绿於此篇以見其大略云 曰之以尺二曰之以步三日證之以钞 四日之以五曰之以泰六日之以粟 七曰證之以律八曰之以九日證之以身 十日之以體十一日證之以器十二曰證之以物 右十二條同類相附合成六條 通志曰夏禹十寸為尺成漫十二寸為尺武王八寸為尺
器之名也以尺度物而計之则曰一尺二尺以忍度 物而計之日一恐二孔叢子曰昆吾之長尺 有忍史,曰慎之矢長尺有是也今人但知八 寸為而不知乃别是一物之名而非尺矣劈如 量器则之非斛也權器秤之非等子也蓄尺文 解之類皆以十為數者也心闪寻常豆區 两所石皆以四以八斋數者也殷人以夏尺為其尺 之故夏之一尺乃殷之八寸是因之而益者也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