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名臣奏议_卷二百_十 [历代名臣奏议]

钦定四庫全書 史 部 歷代名臣奏卷二百十 群校官编修周 覆勘 校對官修臣沈清藻 總校官修臣王燕 腾生臣劉宗望
三品以上乃得請从之 卷二百十 時儀進刑統表曰臣間虞帝明始恤刑而御物漠高 豁達先約法以臨人盖此丹書辅于皇極禮之失则刑之 得作於凉而於百王之損益相因四海之斯在 如 街勒之持駕鄂郭之域屋居有國有家其来尚矣 伏惟皇帝陛下寳圖攸属命是膺象日之明流祥光於 有截天而王垂洪覆無疆乃聖乃神克明充類河圖 八卦惟上德以潜符洛書九童至仁而默感哀矜在念
卷二百十 并目增為三十一卷疏節今志備文削出式令 宣勒一百九條别编或本卷又入後来制救一十五 條各門類又出一部律内餘條准此四十四條附名 例 後字稍難識者音於本字之下羲似難晓者并例具别 條者卷注引於其又混雜律文本注加日二字 以别之令检之司晚然易達其有今昔浸興輕重難 同或则禁約之科刑名未臣等起請捻三十二條其 格令宣勒削出及後来至今降要用者凡一百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