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法规集刊_第十四集 [民国法规集刊]

民國法规集刊 辑例言 出二期每逢月之十五日及三十一日出版 一本刊專戴國民政府及中央各機開新颁布之法合井搜集各省市政府新行之法规續付印月 於修正條文之後開於法合解释事并將原文刊載以備參考 二本刊所載法合由民國十七年十月國民政府改組成立日起但經過修正之法合仍将原條文附敢 三法合公布核准及修正解之年月日均於各該法合之名下明復依公布年月日為先後俾便 查如有立法理由者附載理由使者明瞭立法意旨其公布年月日未群且其查明者暂付 國如 瑞辑例言 本刊體例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試察及地方制度等八類行政類分内政外交軍政财政
民國法规集刑第十四集目錄 第一類官制 反省院條例 東北交通委具會皙行粗條例 残軍人教院條例 教育部華侨教育股設計委員會粗織條例:九 七 振務委具會組條例 交通部郵政金匯业總局章程 七 五 驻外使领馆條例 國際聯合會中网全權代表辨事處組織條例:五 九 目
修正内政部北平古物陳列所规 再修正内政部北平檔案保管處章程 五七 五六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 修正内政部北平壇管理所规.六O 六二 修正土地測量應用尺度章程 内政部河道水利專門委員會簡章 六九 六七 督寺條例 仿印國民皙行辦法 七三 七四 各省厘定縣等辦法 内政部制訂委員會簡章:七七 第二自外交 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