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_黄宗羲南昌县学南昌_十七 [明儒学案]

姚江黄洲先生著 熊徐熊夏 鼎 豫章後學 荣兆耀 學正曹月川先生端 剑 秉慎 曹端字正夫號月川河南之涵泣入自不发言動 年十七五經皆師事宜陽馬子才太原彭宗古 達有端赭永樂戊子於鄉明年登乙榜第一授山 西霍州學正歷九年丁夏鹰墓王寅起補蒲州洪 乙已考雨學生皆上章復任霍州上遂許之
惟存夏禹雷公二四時顽報则設社毂壇邢端修 五先生言其非禮同僚拜梓潼神先生以篇 韶僚日斯文宗主也先生日梓潼士斯文孔子更主 何事門人有赴漢壽亭征會者先生痛以折之 生有则命知禮者相之有欲用浮屠者先生日浮 屠之教拯其父母出於地是不以親為君子而偽 惡有罪之小人也其待親不亦刻薄乎其人日 世皆然否笑之先生日一鄉溺於流俗是不 讀書的人子儒書明儒禮不以達禮為非而以達
人為死入而不足以萬物之靈理為死理而不足 以為萬物之原今使活人马其出人行止疾徐 一由乎八之如何活理亦然先生之辨羅爲 明 晰然以理氣仍二之氣必待於 理 则氣 而篇 死物抑知理氣之名人而造自其浮沈 升 降 者 言之氣自其浮沈升降不失其者而言则 之理盖一物而雨名非雨物而一體也薛支清有日 光飛島之喻一時之言理氣者大略相同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