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文毅公奏议_三十二_那彦成撰 [那文毅公奏议]

刘交毅公河南山东直軍務奏麟卷三十四目 卷三十四 推麓文武附科强
万彩公剩形南彩人卷三十四 民現在黄河渡口稽套盤喆不能不然沿河文武若 因重泰初獲罪凡老弱難民一概不加邮全合被贼 害殊覺从心不恐甚或迫而所關矩者那彦 哎查明黄河以南現无勾結蠢動情事郎將童泰初先 行開柳命在河干同防守稽查如能真出力再 行奏開加恩開復此仰兄 皇上从明勒法之中仍寓有罪施仁之意臣遵即创 河南藩泉雨司確切查明具票覆兹據該司台 斐音以烹查得赐縣所管村莊大牛俱 在黄河北岸前振童泰初可限九月二十三日贼
後擅行放船濟渡大属冒味今既查明所渡實係 潍民當目會細加盤喆有册可稽亚無奸匪混 後民均已回家現在地方安静泰初 所 辦尚无不合自應遵 恩自将已草蘭陽縣知縣童泰初即日先行開柳仍合 在河干一带同委員密查防可否准其開復 之處出自 聖恩罐覆 奏再黄河南岸臣仍版伤地方文武加謹巡防不致稍 有懈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