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奏议_四 [石林奏议]

石林奏藤卷第九 模编 江南東路安制置大使二 申尚書省相度江東路人合残零夏折納見状 右契勘夏税残零未纳數皆是暗零下户每户不過三五升至 斗皆是户合今來巳入冬季所欠不多本路係豐熟日近 米價比納月上旬時估稍已增高有至三分之一处若令立價許 以米斛折纳处州縣总从辨事或有抑勒若今止用納月上 旬時估價折納見無易辨亦不致拖欠常赋灭气朝廷群酌 施行謹具申尚書省伏候指輝
見在宣撕張少传军田太慰下知見分明本府寻王冠送下左 司理院收禁根勘據王冠供委是宿州團結巡社民兵准御營使 司割子同王進起发前來建康府使於建炎三年十一月二十 三日到府在石步下寨有王進下何麻胡名宣带兵到來遂 請王冠話相約合軍過江漢上虏王冠不从何宣遂人 兵起殺王冠不上殺死手下乎兵六人王冠却部人兵開般死 何宣劉存睦吉收到人兵五百餘人馬二十餘正即无金銀財物 具数備申御營使司准指撞許今過江候使唤王進曾經御 當使司指上件事理检會王冠元申狀更不施行自後興王 進同在建康府往來進會并绍典三年在宣無軍自幼亦興
私怨有執引惹无有已時兼恐動摇人情致懷及亦 終無寶理不免禁有宽滥臣今照日前臣寮申明 因群冠残破占據乘時自行作過之人自绍興三年十月二十二 日後更有不得受理及已經大并申明續降指應盗 招诱放今歸業已前罪犯一切不問特興释放前後不一然止 盗贼即不該招安勾唤到見有官人以此有司未敢便行引用 霜处亦合显依上指庶戮不失朝廷安民和泉之意所有王 冠臣已具事因申尚书省出在外候指外欲望聖慈酌 如可施行伏乞特降睿仍行路遵守施行蓮錄奏開伏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