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攷辩_八_周象明辑 [事物攷辩]

事物攷辩_八_周象明辑 [事物攷辩]

事物辩卷之十四 太創周象明者氏郸 男德宣常吉氏绿 蛭裕南卓氏可 文章 册 文章驿里按漠书天子所下之书有四一曰書注云 者簡也其制長二尺短省牛之笑当起年月日以命 文 按唐百官志 王言有七一 册书立皇后太子则用 百如文烨英之上 四 文草 带经堂下州縣用黄主宗時学士要掌内命凡拜免将相 今征伐背用白麻 文體明转古省王言同為命至三代始兼誓喆而 小吉 令大 韶之名自此 始 初深厚雨雅最爲近古六朝而下尊尚偶优而韶亦用之 其湖亦有不能 月四六首然两古意長疾 明按磨正揽未装儿龄召見武息兵韶此试韶之始也 文 美泾堂外命达别义独文體明辨云尘弥始以命庶官而追蹈犬 江眨有罪封具祖义妻室尼不宣逆者皆用心通 谓之制而站宴於其中其词亦有古俗二體云 靈書 文體明辫應邵曰者信也古省尊吊共之左傳襄公 在 楚季武子使公冶問望书追而飘之又街发 曰泰以前 民皆以金王為印是不胜皆得也至秦人 始獨 2 天子之王印為群兴献用洪初有三鼎天子之书 用鼎以封故 曰書又日赐书磨以後止曰嵩 事物改海巷之十四 文草 影腔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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