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_卷三十五卷三十七 [水经注]

定四庫全書要 部 群校官修臣缪
金 穴四厦 卷三十五 分入江者非从江出盏 又东南当华容縣南涌水 後 入 人 馬 因 注 作 文 出 江 水 东涌水 乃夏水 枝 注之而为經婵 江水又東涌水注之 此 複 案 此 刻 八妄 改 字 作 原 作 經 出 本 及 水自夏水南 通于江之涌口二水之間 逸 此 二水 上復 在而 衍于字 春秋所阁敖游涌而逸者也江水又南平郡属 陵縣之樂鄉城北 案 及 此 近刻+五字原本 只陵抗所築後 王攻之獲只水軍督景于此渚也 又東南油水从東南來注之
金 卷三十五 作 江 江浦也右對黄州 城即閣也江水左會高口脱右字 江水又東得故市口記作經又近刻高記 此案 八 刻 字原本及 經 近 水典高水通也江水又右陽歧山 北 記 作北山今 字原本 及近刻 作經又陽 作楊山 北 岸 山枕大江 也大江又東左合子夏口記 作 抗 案 此九字原 山东有城故華容縣尉舊治 本 及 江水左 近 刻 作 經 巡北出通于夏水故日子夏也大江又東左得侯臺 水口近刻作經 紫北十宇原本 江浦也大江右得龍穴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