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志_卷十四 [四川通志]

定四庫全書 四川通志卷十四 盛法 昔管子謹正英沮新煮海齊用以富秦汉而後 代有權法盖皆以天地自然之利佐國家赋税之 供云阙方今民庶日繁需用日廣各省政久定 成而蜀则取之於井加開引亦歷年 四川通志 增是法之在蜀其經畫尤宜群也自奉
南西道估以供軍又奏置權使元和十三年鐵使程异奏以權税茶本資財 濟軍鎮盖是權兵能自合便停事久實為 重敛伏請准文勒停从之 五代时孟知祥因董璋商贾贩東川入西川其 忠之乃於汉州置三場重征其税得綫七萬织 宋初變路納課變價成都潼川利州路折納 建尖用兵計臣趙開始許民間開井納鐵銀 次之四事全書
端拱元年七月以西川食不足許商人贩文 州青白盛峡路井永康軍崖入川无收權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州南井富户過正月 至寒食各给假三日所收日额仍與除放三年正 月减潭州井藍課三之一 熙宰中忠井不可禁欲书實私井而運解以 足之修起居注沈括以为不可遂寝九年到佐入 蜀經茶事乃茂運解十万席未之 汉定可車全书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