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志_六_常明 [四川通志]

四川通志+卷 首之十 嘉慶七年三月初七日奉 」德楞泰奏川楚界沿江藏匿贼匪全行清及 查明現在城势情形二 拍奏俱悉此次德楞泰分 將搜川東散匪 將界内外及北岸南山内 藏匿磷匪悉數 奴海所辦尚好又據勒保等奏官兵 在大竹江北等處分匪一統前後擒之
内刻下兵力數倍於無添調新兵而陳兵熟 勇敢既足深 特德楞泰勒保務当加之鼓現 有兵力⊥ 辨或設伏邀截或改装與诱總在距 臨 餘一月若再暹延收在即贼匪更得掠食 形棘手德楞泰等不可不倍加勉也再勒保简次 内於 該省軍 需無一語奏及勒保身任 督非带兵大具 只專辦城者可比地方軍需灼 應预為書務臻安協前經藩司杨璨以司不敷
日将務情形 及現存贼數隨奏或前次 奏報数衰减而 下或有裹聚及山内 出以致為數稍增 亦應據實奏明不可迥獲前奏虚 報贼少其提瓣船 雙之署巫山縣知縣徐士林尚 能事著德楞泰勒 保存記候有出力之虑續行保 奏至馬催兵遇 誠 亡之都司李鳯殊 爲可惜著咨 部加一等 邮將 此由六百里合知之此 嘉慶七年二月 十三日奉 上勒保奏咒截張魏股匪痛加洗首逆及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