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盐志_十五 [四川盐志]

微椎四 四川法志卷二十二 横欠 其課税卒有未納者州縣委之商人井商则委之开 衰引商则委之岸滞於是常有以改代改配禽補茸 法實则滋多而精欠仍在精久之數率在羡截其 有二引商無力朝貨代商羡截例由木商自销 则往往侵蚀不以時上此猜久在商一州縣以其期 欠在官自盛道以下因緣爲奸利或自考成用相 得且輕軌備以補課税之短羡截置之此其 —可去老二十三搬推区 往往更戴十年累數十百萬而一發其最甚
年至四十四年共欠至二十人萬七千一百餘雨 一省正課羅俱按年完交而羡餘一项自二十九 之多緣省每年應徽藍引羡餅銀十四萬人千 九百雨茶引羡銀二萬人干四百餘雨二共 报鋪臣部於乾隆四十五年六月内據省教銷 十七萬七千四百餘雨统共於每年六月内咨部 四十四年已未完數目新課只完銀五萬五千人 百餘雨未完銀十二萬一千五百餘雨二十九 年至四十二年舊欠雉已完过銀九萬二千六百 餘雨仍有未完銀十六萬五千五百餘雨共未完 銀二十八萬七干一百餘雨臣部以横欠过多行
年款推羡载一各商向於正課清完赴履配速 略伏查川省水引悲微正课税銀俱經年清 之後次第呈缴配引有先後之殊故完纳有霆速 之别治乾隆二十七年至四十一等年正當軍典 力月行据其自四十一年以後物價虽平而商 之際一切柴薪食物人工无不昂以致商 困未舒且养餘輕重不等其羡輕引少之商能 勉力完網惟羡餘最重之富顺射洪一縣久款 精印經假勒限比追據該道將現已缴到銀數 陛續详报亚提集各欠商等確查情形安協酌瓣 兹查明四十四年報銷未完羡截銀二十人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