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稿_第_一百七十八册_国立北平图书馆 宋会要编印 [宋会要稿]

兵一三之一 全唐文 宋會要 捕贼下 捕贼 制 王湖統制張俊陳州叛兵杜用都使刘光 世:黎馬忠下叛兵統制官喬仲福京東贼李昱統 宣宰職名王渊等 赵都堂授以方略其後青 光 世仲福世忠盖破李是黎醒 魚瞒各首 献王劉光世以功除節度使張 俊喬仲福韩世忠各轉三官其餘友 有功官兵等第轉宦 資於是劇贼如湖地關 瑾党忠薛廣祝靖等皆入宿 河北丁顺楊進等赴招擒司自劲餘皆赴東京留守宗
兵一三之二 如像人或所犯 官 再行潘間一面依法處具紀由申提利司察 侯 盗哀息日依舊 十月 七日處盗贼起因各 各不目 同其明 過失身罪 不 敢出首或逃亡散歸陳不得或遭 勢不 覆已之人若遣癸重兵畫行捕则情有可惆若 招 安 别其明 間作過不 政 之人又不可怒可晚應 盗 能興目 大 或天 正.
兵一三之三.第格悬外仍取上 青加 韩 仍令 即臣 司募人赴 寨告輸 一 月 四 知 湖 州月 果端言本州亮 童照等一十二人件 結課作,兵版 沈 等告寻遣官 兵 已将童照等并家属行 靳首今外所有元 告人乞正補官資沉張成特與更加雨官正補 保 義郎其餘捕護官兵等特 興 加 資韩四贤 正 月 十日 白聞譜處一 百 性 緣 被贼面刺入火 等字 子後来通歸經由其恐 社 敷便殺害深恐無辜 良民 贼 永 不 敢歸业令路 臣愚司行下 州聪膀 村社僚被處 廣百姓即公據放 今歸业如非 被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