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稿_第六十一册_国立北平图书馆 宋会要编印 [宋会要稿]

鞍官四之 宋會要 郎 主都省事國朝以业 司三品 尚書都省舊制尚書今左右樸射圣左方司郎中员外 王官或學士 一員 状 九 送印领判都首總 尚書司悉他宫 领省事及集 官主判其事務至少者但中書城 定 祠祭受誓戒 吏 在 京文 補納 武官封 校 甲付遥人出雪投 官兑省禮有事注甲白状收 狀 二十 四司 深造 番 禮 宿当季之司差人 公雜事八二十 赴門下省 月 承癸 制 初 司每季輪掌季帐轉 省舊在典 坊 即 梁太祖舊第太平 平 兴國 中 移 於 利 仁 坊孟昶舊
職官四之二 給未係奏開欲仍舊制之二年十月》 置院子料外節序人吏節料从人食直即承例支 祠部及考 功 言南省屋宇至多部分亦无官員押宿则香徒怠 慢按六典尚書省每日一員宿直都司執薄為次淳化 是 中李起請刑 人 道 僧尼按籍考功问 部官負輪宿其更 部司院祠部 例 宿 欲望指 部 八 自今愿在省主判官令依三司判 吏亦置薄輪宿除都省流内外每 管 輪差令史 宿直仍於所判官及群覆官内 輪 一員押 宿或疾患入省不得即申奏請假當宿官與免起居常
職官四之三 以,圖 次官状申 開學士 陳 浴 總 其事仁 宗 天聚五 年六月 槿 判 尚 有 書 都省劉筠言本 省 见管 公日 用 修補附 什器除 稍堪供 限籍望送 三 司 有 楊 定 收 纳 又 候關方得更收經 准景德四年 都 月 省 七 日 後 行私 再蝶御 史 下 壹看 祥 又 方 准景 得收 德 如元 未 年 得 都省 十日 史毫 教 萧 令 書 後 不得 私 知 的 保 是 别 额 無 內關人 激即 本 部 都省雨候措輝招 都省看 人 名 才 有 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