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_第三七册_卷四三一_卷四四五传_ 中华书局北京 [宋史]

宋史_第三七册_卷四三一_卷四四五传_ 中华书局北京 [宋史]

元 脱 脱等撰 宋史 1三1 七 册 中華書局朱史卷四百三十一 以武帝為太腿,至明帝始三帝,未有毁主而行船。其一也。宋文帝元嘉六年,洞部定 一二七九四 十月三日大洞,其太學博士云:案稀船之禮,三年一,五年再。宋高祖至文帝裁亦三帝,未有毁主而行船。其證二也。梁武帝用谢廣,三年一,五年一船,之大祭,祭以 夏,船祭以冬。且梁武乃受命之君,裁追尊四朝而行船,知祭者是追養之道,以時移節,孝子感而思親,故万以首時,祭以仲月,間以船,序以昭穆,乃禮之經也,非關宗備 興未。其三也。移从祟義之.未戮,世宗韶崇羲参定郊祭玉,又韶翰林學士統颌之。羲因取三禮圖再加考 正,寧免差達。崇羲典事國庠,服膺儒业,故寶,刊正疑,奉職效官,有足嘉者。宋史餐四百三子一 之,安得便人周圖?知崇義等以侯人朝獻天子夫人之琮以為祭玉,又配合羡 1三七九 度、肉好之言,疆為尺寸,古今大禮,順非改非,於理未通.又據尹拙所迹禮神之六玉,取梁桂州刺史崔恩所撰三禮羲宗内「昊天及五 泊虎通云:方中圆外日,中方外日璟。_崇羲非之,以為恩非周公之,無周公 精帝圭、璧、琮、璜皆長尺二寸,以法十二時 祭地之琮長十寸,以地之數°又引 之位,一朝撰,便補六玉阙文,尤不合禮.臣等以劉向之洪,王通之作元經,非必挺聖人之姿,而居上公之位,有益於 地有十二辰,日有十二時,封山之玉十二寸,丘之豆十二列,天子以圭外守,教,不為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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