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_第一○册_卷一三○_卷一四二志_ 中华书局北京 [宋史]

元點脱脱等撰 651573 宋史 卷一三.至卷一四二一(志) 册 杭州大学 图书馆藏书 中 華 書 局
宋史卷一百三十 及颁降,州郡無可以創,宜權用望祭禮例,止登歌,用樂工四十有七人。乃舊工,1川10川10 以備其數.四年,再,网子丞王普言按舜典,命日: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古者既作,而歌之,然後以聲律協和而成曲。自歷代至于本朝,雅樂皆先樂章而後成 譜。祟以後,乃先譜,後命,於是律不相協,且興俗樂無巽。乞復用古製。又按 位在午下,故還位之樂當奏黄,明堂版位在作上,還位當歌大吕。今明堂體不下 绸,奏黄鐘、歌大吕以天神。黄,堂下之樂 大吕,堂上之樂也。郊之體,皇帝版 堂,而郊還位例,奏黄鐘之樂,於義未當。皆如曾.先是,帝当以時難備物,禮有宜,救戒有司参酌損益,崇簡。
宋史卷一百三十 一十四.七星、九、開餘苑笙各一.等笙十.一十二.一十八.二十.晋鼓 1101川11 取舊管大樂,上于行都,有關下軍器所造,增修雅飾,而樂器備矣。其樂工,韶依太 一 建鼓四.幡一。乃太常下之雨、江南、福建州郡,又下之廣東西、荆湖南北,括 贵神。每祭各用樂正二人,執色樂工、掌事、掌器三十六人,三祭共一百一十四人。文舞 常寺所,選行止畏謹之人,合登歌、宫架凡用四百四十人,同日分太社、太稷、九宫 武舞計用一百二十八人,就以文舞番充。其二舞引頭二十四人,皆召募補之。樂工、舞師 照在京例,分三等給。其樂正、掌事、掌器,自六月一日教習,引舞、色長、文武舞頭、舞 師及樂工等,自八月一日教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