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_卷八十二_卷八十四 [唐会要]

定四庫全書 史部 唐會要卷八十主 群校宵编修臣温汝适 修臣程嘉勘 腾錄监生 臣 孫廷王
六年七月考功奏近年州府及百司官長所書考第 察丽不得知升之間莫辨当否自今以後書考後 但請勒名于本司木州之門三日其外縣官刚當日 下如有升點不當便任披陳其考第便改正然後 申省如勘覆之後事无尹则告之人亦必殿又 准考課合凡官人申考状不得過两三刺史合 至於赋税集判不户口无逃散田敢守常差 科均平宇修筋如法道路開通如比之類皆是
金下 書辨官人殊考日便書原推官下考如元推官自 以為屈任經廉使及其省陳其官人先有殿犯官長 云至書考日與下考者如之如不攀其木判官当書 下考其所申到下考省司校其所犯如與令式相符便 校定申奏至下之后须各府州又近日州府 所申奏至两考以後皆重具从前功課申省以 升省司或勘不精便有侥偉請自今以後不得 又具前功請申上又近日州府所申考解皆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