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广记_十一 [天府广记]

天府紀紫之二十四 大理寺 大理寺在都寨院南正七年四月迷初置大理寺正三品 火卿永洪武元年十四年復置為大理寺正五品其属置 左右二寺設左右寺正左右寺副左右事及州司官十九 年利司草二十二年陛亚三品六十六年司 二十九年 寺草後搜置改左右寺為司官為都帶副都司務為都典 永票初左右寺及官俱旧覆大理右廷尉掌 久及利
民者属右寺人定以在京属在寺在水属右寺 厝九年以二守事不拘题准以利節十三司都察 院十三道左右今管浙江福莲四川州广東山东六司道 属左寺湖广广西陕西云南河南山西江西七司道属右寺 来艾先俊分看几守正六看小样 洪武二十六年定九州部十二部都茶院十二道五单都督 府断事官五司問一應四人把該死罪淀流者具長木 宝皆状罪名者行移今文潘供由或司挑犹为行人 先声人連葉同因送到寺照依該管地方先在右
不必抄白就即立抄其群罪名谁规合律照殷不合伴次 送問等順亚如前行若眷得四人告范果有明白證佐 取责所词状紫关本寺迎因引处堂相同将閃 携依前尽回原門門听癸落待葬本公文到寺将余来 本依式具本业前送科公文止留本寺主楼然段会 左右寺执按開四人供行程隔别街門舟問六火街 习等所門掌上官圆省回苑行 九内水問形祈門捉四把弘治元年奏雄非無正情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