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广记_十一_孙承泽撰 [天府广记]

天府腐紀之二十四 大理寺 大理寺在都寒院南正七年四月迷初崖大理寺正三品 火卿永洪武元年十四年復置爲大理寺正五品其属置道 左右二寺左右寺正左右寺副左右部事及潘刑司官十九 年利司草二十二年陛五三品六十六年司骄 二十九虾 寺常後搜置改灰右寺為司官為都帶副都司務为都典 永票初在右寺及官俱旧覆大理右廷尉掌 久及利
民者属右寺人定以在点属在寺在水属右寺 厝九平以二守事不拘題准以利節十三司前察 院十三道左右今管浙江福莲四川州广東山东六司 属左寺湖广广西陕西云南河南山西江西七司道属右寺 来之光俊分看几守正不看小样 洪武二十六年定九洞部十二部都茶院十二道五华都督 府断事官五司問一應四人把該死淀流者具展木 宝皆罪名者行移今文祭番供由或司挑为行人 先人連葉同因送到寺照依該管地方先在右
不必抄白就即立其群罪名准规合律照不合次 送間等順求如前行若眷得四人告冤果有明白證佐 取责阶词状紫王本寺連因引顾处堂同相同将閃車 擦依前尽回原門門听癸落待幸本公文到寺将余来 本依式具本前送科公文止留本寺主楼然後印会 左右寺投按閃人供行程隔别街門舟問六次番 司等所門掌上官國回苑行 九内水問形祈門捉四把弘治元年奏雄律無正情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