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_郑樵浙江书局_四七 [通志]

通志卷六十 宋石迪功郎鄭樵 提 刑法略第 压代刑制 肉刑 赦宥 感代刑制 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陶唐以前未闻其制虞 舜聖德聪明建法日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 作教刑金作刑肆救枯終贼刑哉哉惟刑 之恤哉於是流其工于幽州放罐于崇山三苗于
踏市三日傷人見血不以告者攘遏者告而 之坐盜者其男子人于罪女子人于春凡 五百罪五百宫罪五百厕罪五百罪五百凡二千 五百所 刑平國用中典者也墨者使守門者守關 宫者守内 是 而 之 使族 守 皆 於處 音 穆王享國百年耄荒命居侯作 訓夏刑 訓 夏禹味 法輕 也刑 墨之下之干 之五百官之三百大辟之其属二百五刑之
公立量長 孝公初鞅請變法合合人為什伍而相收司 父等共彩 坐不台者腰告者興斯首同匿者與隆 同人看二男以上不分翼者信其赋有軍功者各 律受上為私關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戮力本業 耕 致粟常多者復其身事未利及怠而者以 收 宗室非有軍功不得為籍明尊卑秩等 级 各 以差次若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尊无功 者富无芬華合既具未布恐人之不信已乃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