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方氏七代遗书_方昌翰桐城方氏_十五 [桐城方氏七代遗书]

汗青閣文集卷下 皖桐方中厦北馨 左忠毅公奏序 自古宦寺人之國其們何可勝言哉然擅威福毒天下 之人得以指其罪而之其罪止於宦寺而已及至後世小人 之殺君子也使宦寺受其名而己若不奥其事或且引身去位 無巽君子之件時而教翼虎使人无跳可求逮宦寺之将 又復首發其惡先於君子至其棠之顯著者则亦不惜之以 明公是公非然後君子之被害者始類从果可殺而不能以解 免呼不遇英主國是卒何以定哉天啟中逆奄用事吾邑左
社稷在是而公之所以殺身在是益移宫之名正未可以罪公 故假借封疆坐以既而定三案刊要典依附經術文致爱 書呼此刑餘之課哉台公邮典備至洞宇血食而昔之殺 公者撸夫菜慵莫不知唾属直欲咀嚼之究何益矣且殺公未 已也挟仇修怨又復贩君賣國遂合祖宗風沐雨之社黎 区於門戶黒君子小人消長進退其關於朝家如此帘獨 忠臣一身痛斯可膺流涕者也公奏凡二卷公子見遣因 序而藏於家距公没五十有三年矣至公抗東事奏具在 其愛時蔽慷危言苦語至引天寶青城警動人主公从封疆何 如哉乃反以封疆悲夫丁巳正月晦日書於汗青
狂人今一布衣既乏曲之叠復鮮勢位之其學問不 逮古人萬分之一若一旦人師其來笑犯侮更當如何足 下本以重適足使輕將求益已而轉足下病甚非所以 自愛愛濮也少遭離嬰翩雎酷嗜典亦已腕晚天 穴方欲海内大儒長德負笈之不暇反而自顧實未見其可 師足下之知我不若我之自知乃假人之知我以自欺已之 自知以欺世其可乎固非貌為眨捐附於柳州蜀日越雪之説 也且韓愈好人師李張籍皇甫混咸之學今考李集 愈日友日兄是亦未管定以師名也足下倘以粗知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