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有文库:奥本海国际法平时_三_奥本海商务 [万有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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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文有萬 種百七集二第 五雲王 行發館書印務商Embodying the Family of Nations) 第四章涵育國际社會之國際聯盟會(HhoLeagre om Zatons League) 主席至一九一五年二月逐發表其所之建首載蒲士序交一篇此書經分 送若干學者求批至一九一七年復以所研究結果另刊一小册题名日蒲菜士士 等著防止未來爭建此運動翔之於所蒲士委員會卒於一九一五年組.國際聯盟促進會』於偷敦其要旨如下共訂條設立國祭聯盟會會員國間一切纠 第一福國际法之主體 粉皆應提請仲裁會或調和委員會解决國聯代表大會應按期召集以國際事務 11三1中有十四國之代表之為英美法羲日—即五大强國— 十四國委員會向和會提出一國際聯盟會章草案經和會決通過(一九一九年 比巴中希波羅 二月四日)將草案刊印分送十三中立國之代表徽求意見其國名如下阿根延智利 哥命比亞丹荷蘭哪威巴拉圭波斯隧爾多西班牙瑞典瑞士及委内瑞拉同時又徽 二十八日)由是生國瞭聯盟會約章為巴黎和約之首 求各尊家意見據以修正於是乃提出第二次草案經和會決通過(一九一九年四月 参加會員(一六七之二)依照國盟第一條之规定國會員計分雨一創始會員二 凡協國參國 巴黎和約之稀約國 個月内加人之中立國皆始會員因是下列各國及自治地皆為創始會員美比利 及被邀請而於和約發生效力後雨中國字於對奥和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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