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定集_卷五卷八 [文定集]

定四庫全書 文定集卷五 宋汪應辰撰 奏誠 樂致限疏 臣契勘四川制置使司光指人磨勘改官許 本 本司出给公申更部施行伏見典三十二年十月 九 日指應在外合翠改官親民任使者以每岁合翠
以上而未關陛者未有巳關陛而非三放也然则之 三放以上人足矣不必更云已關也此臣所谓 者也且之法将以取人材攻政非苟以充 已今且以一郡之假令郡守岁合二人而偶無 實悉五改以上人可以應格者则将至於關而不翠矣 如有三人馬其二则三攻以上而其人材政皆當 也其一则五改以上而其人材政為不當翠也 文定桌 或将舍其所当而取其所不當以就一半之數矣
而來者无陛下改祖宗之制酌時世之宜而有所損 益马臣因職事所及而極言之不勝煌恐矣罪之至 取进止 户長改差甲頭疏 臣以祖宗法令至於今日嚴密详備所宜奉承遵守 而勿失者也比年以來官更推行或非其人至于事失 其宜民受具弊者不察其故而往往歸于法偏见 文定集 率意出奇立輕改作尚以求售其而不究法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