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_卷九卷十 [文献通考]

定四庫全書要 史 部 群校官員外郎臣潘绍觀
天成元年中書門下奏访聞道州府所買賣器價 貴多是鋪見鐵以邀厚利宜遍告如元舊破損 器及碎铜即許造铜器生铜器每斤價定二百熟鋼 器每斤四百如遠省價買之人依盗律文科 又勒道州府約勒见素有條制若全禁實匪 通宜令三京道州府城門所出见如五百以上 不得放出 二年勒買人所使見鐵舊有條流每陌八十文近
金 定 四屋十鐵重一兩仍禁將鐵雜道應有久铜治許 百姓取便開永遠為主官中不取課利除外不 得接便别器 其年十二月勒先許切虑逐處缺鋼難依先定铁 两宜令天下公私應有鋼欲者取便酌量輕重 造不得入鐵及缺落不堪久遠流行 四年勒以天下公私雜以缺小達條今後祗 官造私下禁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