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礼通考_卷二百三十四 [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書 详校官侍郎臣劉雲 給事中臣温常覆勘 校對官中書臣季 總官進士臣 琪 基 胜人臣 炯
有 巴庭全善 务 陳氏禮書邦甸浸廣矣又无九等之地故餘地為公 邑邦削至邦都又加廣矣而三等采地之外其餘亦
遂同明公邑出軍亦與鄉遂同 二百三十四 蕙田案遂之餘地即所以公邑之田任甸 地縣士所封则為采地未封為公邑 也益公邑雎餘地實多于遂倍之稍 縣都亦多于采地巍倍以公邑太宰九赋所 出天子使大夫治之其地宜廣也 又案采地之外餘地在夏殷六十四同九 十六成周六十五同八十一成三十井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