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遗规_六_陈弘谋辑 [五种遗规]

訓俗遗规卷之二 文 正 崇 桂林陳課编辑 庭 人元 宏課按鲁齊先 生 在元時.学四書修 已治,八之法 法為教不 尚文務敦實行薛文 清 朱 以後 一人 者 也語 绿所戴本于 六 經场 於价 偷 常近裹着已 明 挚兹绿其 知 愚共 晓 首若干徐常人守此亦 足以 寡過矣 不驰父 父命 者刚 为一 不孝不 君命者则為不由 忠其或 不天命者獨無耶君父之命或時可否,之間
戚示可過為貴為公相不可當知有天地國 家 以 来多少聖在此位贱 為匹太不 小必聪當知 古 昔志士 仁合多少屈伏甘於者無入而不自得 也何欣城 戚之有 凡 事 物 之際有 有由自已的有不由自已的由自己的 有義 在 世 人 懷 智执非而欲事之善有此 理必尽去人偽 忠志 厚 纯 一然後可善其事至於 生 過 福助 一歸之 天 命!
所畏不知慕時都行不将去.凡 不 我 告则止於此 耳不能日 益也故一人 之见足 以 兼 十人我能取之 之+人是兼十人之能矣取之苏 至 于百 人 千 人大 在我者可量也北 哉 前 人 得便宜事莫得再 做得便宜 處景得再去休 莫 得源只先一次 次已是 了 汝既 多取了他人底 欠下 他 底随後 却要還他 世 間人 都有 合得 底 分 限 你 如 何多得 他 便宜萬 此 又 人 道得便 宜 是 落 便宜宝是 得 便宜无戮 于天 TIR 理 心欠缺 不 可 川谷壹见 滕 道天理 也 不农 容沙人心也放你 不過外面事 台卖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