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章录_二 [宪章录]

洪武三 实章绿卷第 年庚 戌 三年春正月辛卯朔 上以王保保禽西北患復 命徐達愈湯和馮勝往征沙漠禮部奏定朝日 夕月稽古者朝日壇宜築於城東門外高八尺夕 月宜於城西門外高六尺朝日以春分日夕月 以秋分日是辰術祭从月之遣使往安南 高麗占城记其國山川仍命各國圆其山川及摹 其碣間籍付使者還吏部奏几官有罪被默 者宜除東崖等處上日前代儋崖在化外以處
花見巢翼哺之日禽鳥且爾况人母了之恩乎 令翠臣有親老者許歸養命四方平定巾:儒 士佑等探故元元統以後事實還朝仍命宋 王等仰元史召郡富民入見以循分 守法孝敬和睦周給遥順之道賜酒食而遣之:周禮荒政十有二一日安富子子日有恒產者有恒 之也若為富不仁者固别有所處天後之為政者 右富左固寫不肖其有過者则又不問善惡唯 从富者则摧折之恐亦非先王安富之意也三月 家查巷二
何如耳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韶册封主 子為王第二子爲秦王第三子稠爲晋王第四子 其爲燕王第五子周王第六子慎寫楚王第七 十子檀寫蜀王姓孫守為靖江王皆授以册宝設 罗相傳官徐達率師出安定沈兒峪口與王 間道东山下浩東南左丞胡德齊会卒不知 所措我師败遠親率兵急擎之乃退遂東南 圣指及将校数人以狗軍中股栗明日整衆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