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章录_十四_薛应旂撰 [宪章录]

富章卷第三十二 四年春正月千成朔河廣臨武知縣章懋荔南 京大理左评事湘潭知縣散仲昭爲右部事桂陽判 言元背张誠皇上奉两官之孝心童林肆 已见過為言亦效因事之意盖以天下矣 皇上常存敬畏制治保那耳古未有言日君朋臣直 今懋等敢言直款實田皇上聖明有以致之
正遂致因循識治者惜之改府軍前衛副千后 于冕兵部外郎晃故兵書谦之子以父功藤 天順初晃成遇救得還至是自陳乞改文 職从之二月户部右侍郎楊為右副都御 史撕治荆裹南陽等處流民 型刑部郎中何喬新 學 夏四月 巡邀東劍都御史张岐以护私生 耶周正方往按之刑科事中白昂以货典上言 六事一日謹命令以全大信二日修治化以止流民
開污風大著子為惡溅裂義方居元赞化之 任素乏經那濟世之才生既选于重野死又夫美 名殊失古人善微惡之典乞勒廷臣會更以要 以服天下之心以為将來之戒 上日陳文在晓 人不言其過惡没後恩典已行如何方來奏 西察司提學事胡請大明一志於天下 部乞从司禮监開领原本付福建布政司書坊都 行禮科給事中成實言近体部奏該年育生 若已行起送遇有事故或過一年之土者不許 夫以堂堂团學納馬粟者皆得业其中何 三 